新蔡县工商局被河南省委宣传部授予“河南省学雷锋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文明办下发《关于表彰河南省学雷锋活动先进单位和“身边的榜样”的决定》(豫宣文[2013]13号)文件,新蔡县工商局被评为“河南省学雷锋活动先进单位”。
2012年以来,新蔡县工商局以“学习雷锋见行动、‘三平’之中做贡献”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将雷锋精神融入工商部门的市场监管之中,融入干部职工的精神生活之中,融入“五个工商”建设的重要实践之中,成立了“学习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了“与文明同行、让幸福相伴”、“弘扬雷锋精神,建设和谐工商”等一系列学雷锋活动,全系统形成了人人践行雷锋精神,人人争当学习模范的浓厚氛围,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活动机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形成声势,掀起热潮,确保活动有力有效开展。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活动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在系统上下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同时把学雷锋活动同文明单位创建、创先争优活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企业服务活动等工作结合起来,与“三讲三争”、“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学雷锋、树新风”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争做雷锋式模范人物、模范窗口、12315消费维权窗口、“岗位学雷锋、履职提效能”、“讲责任、尽职责”大讨论等活动结合起来,系统中涌现出一大批新时代雷锋精神的践行者、传播者和弘扬者,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从思想深处理解雷锋精神,认同雷锋精神,使雷锋精神内固于心,外化于行,形成人人自觉参与、人人接受教育的良好局面。三是创新实践载体,推动活动有序开展。局机关和基层工商所分别成立“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和“学雷锋为民办实事小分队”,广泛开展“学雷锋、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相继开展了为民办实事、为企业做好事、开展文明诚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建工作、推行便民措施、奉献拳拳爱心、擦亮注册窗口等志愿服务活动。近年来,共为220余名特困生和农村困难户送去了价值20余万元的帮扶资金和物品,帮助40名学子圆了大学梦;为宋岗乡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的48名留守儿童捐赠图书5200余册,播放爱国电影8场,送去文具、衣物、食品等物品价值12万余元;为患淋巴瘤北大研究生李菲捐款一万元,为涧头乡个体工商户患绝症女儿邹俊捐款四万余元;为练村镇练村村委、河坞乡孙湾村购船建桥捐款3.4万元,村民亲切的称之为“工商桥”;为清华学子梅斌捐款1万元,帮助他完成学业。2013年1月16日,新蔡县宋岗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学校校长钟兴东带领闫新强等6名留守儿童代表来到新蔡县工商局,把一面“工商七年爱心献,赢得社会众人赞”的锦旗和一封题为“心系留守儿童、托起明天的太阳”的感谢信送到新蔡县工商局,感谢新蔡县工商局七年来对该校留守儿童的关爱帮助。
下一步,新蔡县工商局将持续把雷锋精神落实到各个岗位上,普及到每个人的工作中,在雷锋精神指引下,进一步学习雷锋精神、传承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将雷锋的钉子精神、奉献精神和艰苦奋斗精神转化为工商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