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发〔2018〕8号
中共正阳县委 正阳县人民政府
添加时间:$$ 时间$$ 重要文件 阅读:1260 来源:admin

关于在全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动的实施意见
 
2018年 5 月 28 日
 
  为进一步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按照驻马店市县、乡、村“三级联创文明提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确保我县2018年省级贫困县如期摘帽,现就在全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脱贫攻坚为引领,不断深化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培育社会文明风尚,着力提升公民综合素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阳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工作原则 
  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尊重群众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积极为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畅通渠道,搭建平台,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共同享受创建成果。 
  坚持综合治理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城乡基础建设、环境秩序、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窗口服务、公民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 
  坚持惠民利民原则。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多做惠民利民的实事、好事。 
  坚持开拓创新原则。积极学习借鉴内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创新思路、创新载体、创新方法,着力培育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活动和亮点工作,提升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文明县创建。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城,按照省级文明城创建标准,找问题,补短板,全力巩固省级文明县城提名县城创建成果。坚持把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办安排部署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诚信建设、志愿服务等重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全方位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坚持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同步推进,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县城服务功能和形象品位。持续推进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窗口服务等综合整治行动,努力改善县城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县文明办照省级文明县城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积极自查,并针对自查测评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二)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突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窗口行业,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积极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辐射延伸,不断扩大文明单位创建覆盖面、影响力。文明单位创建要突出文明单位“五个一”(一堂:道德讲堂;一队: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一牌: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一桌:文明餐桌行动;一传播: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建设,全面落实公民道德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级以上文明单位与村镇结成对子,长期帮扶,共建文明。县文明办要加强督查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提升整体创建水平。 
(三)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目标,切实抓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一要突出生态宜居这个关键,推动农村绿色发展,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搞好村庄环境美化,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二要夯实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基,推动农村文明发展,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继承和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三要打牢治理有效这个基础,推动农村和谐发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乡村治理机制,推进乡村平安建设;四要把握生活富裕这个根本,推动共享发展,要发挥好孝善基金会的作用,抓好产业扶贫,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2018年起,各乡镇都要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并指导好村(社区)的“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尤其要指导好贫困村、贫困户的创评工作。依托精准扶贫,围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九个一”(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化广场、道德讲堂、乡情村史陈列室、乡规民约、善行义举榜和孝道红黑榜、农村道德信贷工程、农村志愿服务队)建设,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坚持把移风易俗作为重要任务,把树立文明乡风、培育新型农民作为重要任务,健全完善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等自治组织,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脱贫光荣户、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儿媳、乡贤、孝贤等创评活动,大力遏制封建迷信、铺张浪费、薄养厚葬、天价彩礼、赌博败家等陋习,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培育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乡镇物资交流大会、农村庙会、农民运动会、书画艺术交流、民俗文化周等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认真落实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加快农村水、电、路、厕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从根本上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建设整洁优美、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年内各乡镇(街道)要围绕“九个一”活动载体,培育打造2个以上文明村镇创建示范点。 要实现各乡镇(街道)县级以上县级文明村镇占比达到20%以上的目标以后每年增加占比20%
对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并当年获得“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的村镇(社区)在人居环境及相关创建评比活动中可直接加相应分值,获得全国、省、市、县“文明村镇”的村镇(社区)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完成文明村镇占比目标的可加6分。对不开展创建活动的乡镇可扣6分;对虽然开展创建活动,但不积极,创建效果不明显的扣3分;对完不成占比的每少完成2个百分点扣1分(按百分制计算)。县级财政每年要统筹安排足额经费用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对当年获得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的村镇(社区)进行一次性奖励:乡镇获得全国、省、市“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的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4万元;村(社区)获得全国、省、市“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的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2万元。
  (四)深化文明社区创建。全面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重点在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求突破。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群组织建设,建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建立社区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制定宣传社区居民文明公约,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深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文明礼仪“六进社区”活动和“文明楼幢” “文明家庭” “文明市民”等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居民综合素质。各乡镇(街道)要突出各自特色,重点培育打造1-2个文明创建示范社区。 
  (五)深化文明家庭创建。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突出贫困户这一社会主体,  大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活动,传承良好家风和家训,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注重运用节日节庆弘扬家风文化,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形成有利于家风建设的社会环境。 
  (六)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文明办要联合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文明校园创建要求,在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文明校园创建的全过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推进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引导学生从小树立远大志向,增强责任意识,坚定理念信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优良校风学风。 
(七)深化文明窗口(行业)创建。突出政务、医疗、商业零售、公交车、出租车、车站、银行、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宾馆、旅行社、环卫、供电、燃气、风景园林、物业服务、公路收费、自来水、工商、税务、“110”、派出所、车管、交警、加油站等窗口服务行业,大力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大力整治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等突出问题,逐步树立文明有序、便捷高效的“窗口”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实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工作的重点内容,也是群众参与道德实践、提升文明素质的主要途径,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在全掀起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新高潮。
(二)严格程序,对标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要严格对照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分步实施,逐项达标。县文明办要提前介入,对推荐申报的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进行严格审查和重点培育,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真正把创建积极性高、示范作用发挥好的单位、村镇、社区、学校和家庭推荐上来。每年3月底前,各乡(镇)、各单位要将推荐申报创建的初步名单报文明办。 
  (三)动态管理,确保质量。要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制度,建立负面清单,摸清基本底数,加强日常监管,每年对县级以上各类文明单位进行一次复查,保证文明单位的先进性、示范性。对牌子到手后工作滑坡,单位班子成员违法违纪或在重要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的文明单位,坚决采取通报批评警告、降级、撤销荣誉称号等惩戒措施,在全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公益广告等,大力宣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总结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生动实践和得到的真正实惠,曝光批评各种不文明、不道德的人和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大投入,强化保障。乡镇(街道)、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激励保障机制,加大对基层创建活动的资金投入力度,每年要提前对创建工作经费进行预算,创建经费要逐年加大,切实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