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届“正阳之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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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明〔2016〕3号
 
 
关于做好第三届“正阳之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努力构建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激发全县干群“热爱家乡、建设正阳”的热情和干劲,为正阳赶超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撑,按照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县将开展第三届“正阳之星”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设置
第三届“正阳之星”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之星”、“见义勇为之星”、“诚实守信之星”、“敬业奉献之星”、“孝老爱亲之星”共五个类别。
二、评选标准
第三届“正阳之星”道德模范评选的基本标准是: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之星: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之星: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之星: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之星: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之星: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或亲属,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评选范围
凡符合评选标准资格且户籍在正阳的公民、驻军指战员和在我县工作满1年的外来人员,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被推荐人选;近三年内受到中央、省、市媒体集中宣传过的先进个人、入选中国好人榜和河南好人榜的“身边好人”等道德典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推荐办法
评选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标准认真组织本乡镇、单位及系统内的评选表彰推荐工作。个人可向所在乡镇、单位推荐,乡镇、单位初选后向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个人也可以直接向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荐。
推荐、自荐的候选人按类别填报《第三届“正阳之星”推荐审批表》,每人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红底),加盖所在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公章,一式2份(附电子版)于9月31日前报送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电话:0396—8926543,电子邮箱:zhengyangzhixing@163.com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第三届“正阳之星”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推荐、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2、面向基层,公平公正。评选推荐重点要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面向广大社会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的原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推选出的道德模范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推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节俭,把评选活动的每个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推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模范人物推选出来。
3、示范带动,推动工作。注重发挥推荐评选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支持率,使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过程,成为凝聚人心、聚集力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积极利用各类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及时宣传报道推荐评选活动的进展和社会反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新闻宣传、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按照《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附件:第三届“正阳之星”推荐审批表
      
 
 
 
正阳县文明委
 2016年4月16
 
附件
第三届“正阳之星”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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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村委、社区居委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第三届“正阳之星”推荐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2份,统一用一张A4纸双面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