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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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

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

2014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丰富节日期间城乡群众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在春节、元宵节期间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万副道德春联进农家”活动。在春节前夕,市文明办将与市文联联合举办该活动,并邀请我市知名书协会员现场书写相关农民道德建设、倡树文明新风、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方面的春联,赠送广大农民群众。同时,要求全市各县区积极联动,在本县区内开展此项活动。

2、开展“社区大联欢,喜庆闹元宵“活动。各县区要在元宵节前夕,组织社区间结成联欢对子,组织居民表演文艺小节目、比赛包元宵等活动,并邀请社区空巢老人现场品尝,组织少先队员送元宵到福利院、敬老院、小区保安室等,共享元宵情。

3、开展以突出“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各类群众性活动。各县区要以立足当地、因地制宜、就近就便的原则,深入挖掘春节、元宵节的文化内涵,创新形式和载体,广泛开展诸如“向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拜年”、“节日志愿者服务”、“节日惠民服务”等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

三、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安排。要把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丰富群众节日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各项活动圆满顺利开展。

2、广泛动员参与。要把群众作为活动的主角,顺应群众节日生活的新特点、新期待,努力让更多的群众能够参与主题活动。各类活动既要着力满足群众节日文化需求,又要注重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喜庆、节约的节日理念,努力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在欢乐喜庆中倡导文明新风。

3、大力宣传报道。要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访谈、群众讨论、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4、上报工作总结。各县区文明办要及时掌握当地活动开展情况,注重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图像资料,于2014220前,将本县区开展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总结报至市文明办。电话:2600781。邮箱:zmd2600781@163.com。

            驻马店市文明办

                                                 2014115